近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西省教育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进江西开放大学(体系)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指导意见》(赣教职成字〔2023〕15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0〕6号)、《教育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赣府发〔2020〕1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江西开放大学的批复》(赣府字〔2020〕86号)等文件要求,旨在更好的推动江西开放大学(体系)协同创新高质量发展,是加快促进构建江西省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
《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江西开放大学(体系)的办学定位与办学职能,统筹规划了各阶段性发展目标,提出将通过诊断评估、改革转型、创优提质三个阶段,持续推进综合改革提质创优,逐步建成规范运行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融合融通、价值显著的开放大学体系,中部地区和革命老区一流地方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改革目标;《意见》提出将围绕“明确办学定位和办学职能,推进多种教育协同创新”“深化学历继续教育改革,推动内涵建设提质创优”“推进非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建设终身学习服务体系”三大领域,实施“创新构建融合发展新格局”“全面实施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着力推进数字化大学建设”“奋力推动办学模式改革创新”等8项改革任务。
江西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将贯彻此《意见》,以服务重大国家战略需求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明确办学定位为基础,以推动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为抓手,整合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质资源,将我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的骨干力量和主要平台。
《意见》的出台,全面开启了江西省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新征程。(供稿:发展规划处 编辑:罗赛 责编:王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