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开大、校内各部门(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5号),为进一步提升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质量,提高申报项目竞争力,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及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类型及相应数量
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按《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申报高等教育类项目2项,职业教育类项目5项。
二、推荐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执着于教书育人,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5.已获得国家级同类奖项的、已获得省级同类奖项且近4年来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无特别创新或重大突破的、对成果权属及其他问题有异议且在申报期限内未能妥善处理的教学成果,不能参与本届申报。
6.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5人,同一人不得作为两项(含)以上成果主要完成人。
三、推荐及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材料撰写及完善阶段(2023年2月10日前)
符合推荐原则的教学成果,由项目申报团队分别根据《2022年高等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附件2)、《2022年职业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附件3)相关要求,进一步对已有的教育教学成果进行深入挖掘,加强教学成果的凝练打磨,突出成果特色和人才培养效果,加大成果的应用推广,并完成《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4)、《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请表》(附件5)、成果的科学总结以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征求意见材料。
2.各市级开大、校内各专业学院审核、推荐阶段(2023年2月13日-2月20日)
(1)项目负责人将上述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市级开大、校内各专业学院。东湖校区、西湖校区、青云谱校区人员按成果项目专业归属提交相应专业学院。各市级开大、校内各专业学院对成果主持者、参与者进行资格审查,就主持者、参与者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意识形态和有无违法违纪问题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对拟推荐的申报项目在本市级开大、校内各专业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2)2月21日前,各市级开大、校内各专业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予以推荐,并提交《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6)(纸质盖章版1份、电子版)、成果《申报书》、《申请表》、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征求意见材料(纸质稿,均一式2份)提交至省校教务处教师发展科。以上纸质材料应与省评审系统网报材料完全一致。
3.学校遴选、推荐阶段(2023年2月22日-3月10日)
(1)省校教务处对申报成果组织评审。
(2)根据省厅下达的推荐指标,确定拟推荐成果,并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推荐项目于3月10日前通过省评审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四、其他
1.教学成果奖是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成果和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各市级开大、校内各专业学院应高度重视,组织教职工对《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等进行学习,认真做好统筹谋划和成果整合,督促项目组全力以赴开展申报工作。
2.鼓励相关成果校内整合申报;鼓励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申报,但须由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3.各市级开大、校内各专业学院应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关,做好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工作,对其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张珩、王双双
电话:13870660198、18770057887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86号江西开放大学教务处207室教师发展科。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2022年高等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3.2022年职业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4.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5.江西省教学成果申请表
6.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江西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