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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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单位):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江西省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作出通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刻接受教训,并重申切实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财物。

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

5)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

6)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7)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附件:江西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江西电大纪委

                      2019429







江西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江西省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作出通报。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赣州市赣州银行宜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邓辉违规收受贵重礼品问题。20131月至201810月节日期间,邓辉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等贵重礼品,价值合计30.80万元,此外邓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1月,邓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退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抚州市南城县徐家镇下弓村党支部书记刘年福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31月至201810月,刘年福任徐家镇下弓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购买香烟2.78万元用于公务接待;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私车费用共计0.92万元在村级财务中报销。20191月,刘年福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宜春市铜鼓县第一小学校长刘思轼“私车公养”问题。20136月至201811月,刘思轼用公款为其私人油卡充值0.4万元,并使用该油卡为其本人的摩托车和私家车加油10次共计0.19万元。20193月,刘思轼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九江市瑞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柯群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柯群先后16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共计1.45万元。20193月,柯群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执法局公房规划中队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节日福利等问题。20164月至20188月,红谷滩新区执法局公房规划中队私设“小金库”,累计8.44万元,并从中违规发放年节福利共计2.67万元。201812月,红谷滩新区执法局第二党支部书记、公房规划中队中队长涂杰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免去公房规划中队中队长职务处理,违纪款项被追缴。

通报强调,以上5起典型问题中,有的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贵重礼品和购物卡,甘于被“围猎”;有的顶风用公款购买香烟,置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禁令于不顾;有的搞隐形变异,用公款为私人油卡充值或者报销私车费用,企图“瞒天过海”;有的采取收“赞助费”等形式私设“小金库”,并违规发放年节福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提高自身免疫力。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一刻不停歇地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深入组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火眼金睛地“督”,不留死角地“查”,铁心硬手地“治”,严防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收送高档烟酒等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推动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以正风肃纪的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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