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模式招生章程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成人高等继续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开放大学高等继续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录取和监督检查工作。招生和录取工作接受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学校概况
第四条江西开放大学(前身为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创建于1979年,是一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的,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以系统办学为依托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始终立足江西,面向基层,服务地方,秉承“自强、求知、有为”校训,充分发挥资源、平台、系统三个优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教育方式,贴近学员实际需求开展学历教育。
2021年7月,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江西开放大学实施高等继续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这是落实国家和江西教育改革重要部署,构建与行业(企业)联合育人新机制,促进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此项人才培养模式旨在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标准,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以及实体经济升级需求,推进高等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以行业(企业)与学校二元主体、学徒与学生二元身份、师傅与教师二元教学、线上与线下二元学习、企业与学校二元管理、企业与学校二元评价、学历证书与非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岗位证、单科合格证等)二元证书为主要特征,全面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从事相关职业岗位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要求
第六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认定:初中毕业满三年,截至2022年9月1日,下同)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护理、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单位证明。
(二)其他情况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以下统称招生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层次
第七条
高中起点升专科专业:工程造价、护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油气储运技术、现代物流管理、学前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
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土木工程、护理学、会计学。
学习形式均为业余,最低学习时限为2.5年。
第五章 报名及审核
第八条报考“二元制”项目的考生,在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前,须到“二元制”改革试点学校报名,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报名身份条件审核,身份审核通过后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告要求完成成人高考报名手续。所有报考“二元制”项目的考生,均需办理成人高考报名手续。
江西省2022年成人高考采取网上报名,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资格审核的方式。分为网上注册,网上上传证件资格材料、网上完善信息,线上或线下资格审核,填报志愿、网上缴费四个阶段。详情请查看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招生公告。
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上传)报考所需的本人真实信息和材料,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工作单位、毕业证书等原件照片。如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六章 学费
第九条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本科1700元/年;专科1400元/年。
第七章 招生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江西开放大学负责高等继续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招生考试工作,采取“文化综合知识考试+专业基础考试+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自主命题,单独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及安排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的监督下,学校按照“遵循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实施,依照公布的招生章程在投档考生中根据各层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报考“二元制”项目的考生不能同时享受成人高考录取及提档照顾政策,其他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录取通知书由江西开放大学负责发放。
第八章 修业年限及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江西开放大学高等继续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学分制,学员取得正式学籍后6年内所修学分有效。学员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
第九章 教学组织与实施
第十三条学习与管理。江西开放大学为学员配备“导学教师”,在企业设立学习中心,企业优秀管理或技术人员作为“企业导师”,与校内专业教师一起实现“双导师制”学习管理模式,打造企业与学校二元管理、企业与学校二元评价、学员线上、线下二元学习的组合模式。
第十四条实践教学。充分利用全省开放大学系统的实训条件,与相关行业(企业)合作,形成“校企合作、虚实结合、相互补充”的实践教学环境,为学员提供符合产业发展的技术和岗位技能要求的实习实训服务。
第十五条评价与考核。各专业课程评价与考核由江西开放大学与行业企业共同组织实施,形成“校企双主体”、“过程评价为主、辅以终结性评价”的评价模式。根据课程性质特点,课程考核可分别采取线下笔试、网络考核、面试、岗位考核、业绩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手段进行。
第十章 报到注册
第十六条已录取新生须按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新生入学后,须与学校签订内容为所持证件真实属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的承诺书。学生签订的承诺书由学校保管,对不签承诺书的考生,学校一律清退。
第十七条 学校按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资格审查和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江西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处咨询电话:0791-88520573。
江西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791-88515653。
吉安开放大学咨询电话:13970685000。
江西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处监督电话:0791-88515637。
学校网址:www.jxrtvu.com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江西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或有其他本章程所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江西省2022年成人高考报名温馨提示:http://www.jxeea.cn/art/2022/8/23/art_26671_4118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