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守则
1.经本人自愿报名、缴纳学费、登记后方为正式学员。
2.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大声喧哗,不无故迟到、旷课,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
3.按照学校安排,在教学楼教室上课,未经许可,不带无关人员进入教室,不得串班听课。在未编座位的情况下, 优先照顾高龄和视力差的学员靠前就座。
4.保持环境卫生,勿随意吐痰、乱扔纸屑、果壳等杂物,不得在教室吸烟,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个人物品。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爱护学校的各项设施,自觉维护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教学场所;严禁在教学场所从事与学员身份不符的非法活动。
7积极配合班主任工作,尊敬他人,互助互爱,团结友善,文明学习。
教师职责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老年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师义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传播正能量。
2.根据老年教育的特点,编写所任专业课的教学大纲,制定授课计划,并根据教学需要编写讲义或推荐优秀教材(含传统纸质教材、网络教育平台与数字化学习资源)。
3.根据教学大纲和老年人身心特点,精心备课,认真讲课(示范、讲评、辅导)。注意倾听学员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学员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4.根据学员的要求对于学习成果进行讲评或总结。
5.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起主导作用,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6.按学校要求和规定时间准备授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授课时,需提前向班主任申请,以便做好调课安排。
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由学院工作人员担任,负责接待来访,制定招生计划,编排每学期课表,做好每学期的学员统计工作,做好教师和学员的考勤工作,做好财务收支账目并及时报告领导。
2.协助该班教师制定教学计划和进度安排。
3.协助教师维护班级日常课堂教学秩序,并负责学员在班级学习的常规管理。
4.负责提醒督促班级学员做好课后场地内设备设施的归位和垃圾的正确处理。
5.密切与任课教师沟通协商,听取教师和学员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引导学员尊敬老师,文明、友善相处。
6.积极组织学员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