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党委组织部《关于对黄纯斌等8位同志进行离任审计的函》,在征求校纪检等有关部门意见后,经学校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按照赣开大党字(2021)8号《江西开放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3月30日上午,审计处召开了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会议对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被审计干部应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次审计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和安排。与会的八位被审计干部一致表示将积极配合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