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使用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的用户。学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都有义务和责任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并对所使用的计算机的管理、使用行为与所提供的网上信息负责。
2、 校园网用户必须在使用网络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3、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与法规的变动情况,适时修改本规定的内容。如有变动将即时通知。
4、网络中心对校园信息网络的使用及安全定期检查,保证全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其设备的畅通使用和安全稳定运行。
5、各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对使用的系统(硬件,软件)做好维护和系统安全的升级工作。
6、学校各部门与计算机用户应做好计算机的管理以及病毒防范工作。严禁在网内故意传播病毒、攻击网络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7、校园网实行用户实名登记制度,网络中心根据业务需求,设定用户使用权限。校园网用户只能使用自己的用户名上网,请妥善保管好个人上网密码。
8、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以下活动:非法侵入网络系统与信息系统,非法盗取计算机与网络系统中的信息资源,未经授权冒用他人名义上网,未经批准私设网站与发布信息,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及从事其他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9、本管理办法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江西电大网络中心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