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放大学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监控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监控设备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室由校保卫处管理,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监控工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监控管理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备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及时报修。
四、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教师、学生及其家属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经保卫处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五、公安、司法等外来人员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出具单位有效证件,经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询,如对方要拷贝资料,监控室必须同时拷贝一份存档。
六、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七、监控管理人员对监控到的打架、斗殴、盗窃、火险、交通事故、突发群体事件,以及其它有价值的监控资料等要及时拷贝另存保存,并做好记录。
八、加强卫生管理,保证室内环境和监控设施整洁。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九、监控管理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
准将监控系统的功能、监控情况向他人透露。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十、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设备清洁卫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文字记录。
江西开放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