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11浏览次数:408

为营造浓厚的校园消防安全氛围,确实提高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抵御火灾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恶性事故的发生,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增强突发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决定于4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先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吸取教训,坚决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实提高消防“四个能力”即提高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提高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疏散逃生能力。

二、活动时间

45日至430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1、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提升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利用板报广播宣传基本消防安全常识,各班级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场逃生知识等。

分层次请消防官兵到学院普及消防基本常识,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

2、开展火场逃生、应急疏散演练以及模拟灭火演练,增强教师学生扑救初期火灾能力以及疏散逃生能力。

3、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提高排除火灾隐患能力。

四、时间安排

410日前各单位进行自查,认真落实以下工作:清剿本单位火灾隐患死角,特别是学生公寓堆放的各种易燃垃圾等;清缴各类违规用电设备;明确消防责任区,做到“消防处处有人管”。

411日至25日,消防知识培训,模拟灭火、扑救初起火灾演练、火场逃生疏散演练。

426日至30日,全院安全隐患大排查。

五、要求

1、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

2、各单位在宣传活动期间除了积极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外,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特色鲜明具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3、切实增强宣传月活动的实效,防止走形式、走过场。保卫处将对各单位消防宣传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通报,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综治年度考评重要依据。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保卫处。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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