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工作中,接学生举报,社会上有不法机构或者个人,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单、微信、微博、短信等各种方式,发布与我院不实报道和虚假宣传,不仅误导、欺骗了公众和学生们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侵犯了我院的名称权、名誉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我院郑重声明如下:我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秉承“厚德敏行、博雅精工”的校训,弘扬“自强、求知、有为”的校风,致力于“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开放融合为手段,培养‘工、商融通’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我院严格执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发〔2019〕5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9】4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扩招工作。此次扩招免学费、免书费、免住宿费,无任何二次收费。按教育部要求的规定,此次扩招的考生一经录取,集中学习每学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我院事先批准或授权,均无权以我院的名义对外开展合作和招生宣传。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使用“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名称或简称,损害我院声誉的行为,均属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所有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我院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考生,切勿轻信“包过”、“不用学习”、“全程托管”等虚假宣传。对于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媒介手段伪造、传播谣言的相关机构和个人的不法行为,我院将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