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版校标规范使用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科发布时间:2025-03-20浏览次数:128

科室(部门

校名、校徽是学校文化内涵、办学理念、精神底蕴的重要载体,彰显学校的个性和特色,反映学校的精神与风貌。经学校研究决定,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标识形象,自日起启用新版校标,现对校名标准字、校徽样式等使用规范做出如下要求。

一、校标标准组合

 

标准组合

二、其他组合方式

 

横版

 

竖版

三、校徽标准

 
正稿
 

反白稿

 

墨稿

四、校名标准字

(一)中文校名标准字:

 

正稿

 

反白稿

 

标准制图

(二)英文校名标准字:

 

正稿

 

反白稿

 

标准制图

五、校标规范使用要求

(一)为保证校标的权威性、识别性和统一性,各科室(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校名、校徽标准字体、颜色、样式等使用规范。

(二)应高度重视新版校标的规范使用,在制作文化产品(如名片、网站、宣传品、PPT模板、文化纪念品等)时应统一使用新版校标方案。现有文化产品中使用旧版校标,能够替换的应及时更新。

(三)复制使用新校徽时,其色值和比例应严格按照规定复制。在使用中需要放大缩小,应严格按照整体结构和比例,等比例地放大、缩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其整体结构、比例、色值和字体的形状。需要制作立体图形时,其圈线、字体、主体图案应凸出,其他部位要凹进。

(四)校名、校徽等校标设计属学校无形资产。未经授权,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违者应承担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等在内的法律责任。

)新版校标规范样式图片和矢量文件可联系宣传部拷贝。

科室(部门务必切实做好新版校标的宣传使用工作,及时更新原有设计,同时严格执行新版校标相关使用规定,共同推进校标规范使用,促进学校形象提升。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2025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