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31浏览:330设置


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实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党政办、宣传部、财务处、资产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学院根据附件2要求于97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并填写附件134和提交附件2纸质盖章版支撑材料交至东湖校区培训楼210,电子稿发送至384276824@qq.com,联系人:梁弋雯。

省教育厅会组织专家9月中旬到各高校现场检查评估,请各部门学院高度重视,务必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支撑材料。


附件:1.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情况表.xls

2.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20230809.xlsx

3.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整改情况表.doc

   4.附件4.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doc




校园管理处

20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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